撰文丨余晖
在被查半年之后,“老虎”王宜林被捕。
据最高检8月28日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宜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宜林1956年出生,1982年华东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勘探专业大学毕业,2002年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系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
王宜林早年在新疆石油系统工作,2003年12月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1年4月,王宜林出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5年5月,他回到中石油集团担任董事长、党组书记。
2020年1月,王宜林离开中石油。同年12月,他被聘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3年。
2021年5月,他又获聘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4年2月2日,王宜林被查。
同日,中国能源报新媒体发文称,经研究,王宜林不再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王宜林此前的同事、中石油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已于2023年6月被查。
2023年4月7日至6月21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9月20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石油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今年7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外发布。通报提到,旗帜鲜明、坚决拥护中央对王宜林、徐文荣的审查调查决定。
今年7月31日,王宜林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经查,王宜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抗组织审查;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违规收受礼金;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 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宜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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